2022年9月,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5米捣固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h1kMAbUZRckI6IBygUs0Q?pwd=cbk0 提取码:cbk0
查阅纸质报告书需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海晓
联系电话:0354-5639664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6号大营盘鼎太风华B座24层
联系人:冀工 电话:0351-4061615 电子邮箱:501332715@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建设及运营可能影响到的周边地区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h1kMAbUZRckI6IBygUs0Q?pwd=cbk0 提取码:cbk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参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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